|
9月23日下午,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研讨会专门安排了分组讨论。
讨论内容为:几位领导的讲话、 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协会章程修改案、协会会费使用管理办法修改案等。
讨论共分四个小组,各组代表构成为:第一组: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直辖市代表及所有行业中心代表;第二组: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西藏、青海、海南10省代表;第三组: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7省代表;第四组: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10
省代表。科技部高新司和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协会的同志分别参加了各组讨论,听取大家对领导讲话和会议文件的意见。
小组讨论上,大家都非常活跃,各组讨论非常热烈。代表们一致认为:会议开得非常及时、非常好。会议是在“十一五”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即将颁布和“十一五”计划即将开始实施之际召开的,会议的召开有利于统一大家的思想,提高大家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有利于明确我们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此次会议,有利于完善我们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体系建设,对下一步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组织保证。大家对上午科技部领导所作的报告非常肯定,对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这几年所作的工作表示高度赞成,对协会工作报告、章程、会费使用管理办法修改案没有提出更多意见。认为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最近几年的工作,非常客观,对下一步工作也提出了非常好的思路。大家重点讨论了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认为规划各方面考虑得较全面,站在非常高的角度对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下一步发展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发展规划,对工作重点、体系保障、支撑条件方面应该说都提的非常好。讨论中间,各组也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下面分组予以登载
第一组会议发言录音整理
发言代表:重庆市科委副主任 潘复生
经过讨论,大家对“十一五”规划提出3点意见:
一、关于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法律地位,希望进一步强化和明确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法律地位。考虑到非营利机构的地位和重要性,要大力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成为非营利机构的试点工作。
二、税收优惠政策,目前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利用现有体制上特点,或其依托单位,如研究院所和协会,来变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都不是针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所以要推动和明确生产力促进中心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措施,这个工作一定要加紧做。
三、在政府职能转化的过程中,如何把更多的工作下放给生产力促进中心。希望科技部和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希望加快以上3项工作的进度。
对今后的工作提出4点建议:
一、加大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现在社会上很多人不知道生产力促进中心是什么?目的是什么?能做什么?所以要大力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生产力促进中心做什么,能够做什么。为做好生产力促进工作,要加强人员培训,只有这样,当别人知道你是做什么的,找上门来,你才能提供优质服务。
二、强化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在科技部的地位。科技部的重视是我们搞好这项工作的一个基础,这样才能为我们的工作提供政策及经费的支持和保障。这也是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支撑。
三、加强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地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交流工作,现在缺乏促进其定期交流的有效体制和机制。同时希望科技部和协会对大学生产力促进中心给予高度重视,目前的重视程度不够,包括没有大学示范中心。
四、进一步明确、细化和突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重点,目前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目标比较泛,不够明确,不够细化,不够具体。
第二组会议发言录音整理
发言代表:内蒙古中心主任 汪立勤
共提出以下九条建议:
一、协会要和地方协会加强联合,增强对地方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的指导,要多组织活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组织交流,沟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应建立信息网,互通需求。现在有200多个会员,100个示范中心,不成比例。否则会出现无为无位的情况。
二、为“三农”服务是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独创,能为农民服务既是创新又是责任,部里应协调好高新司和农社司的关系,农社司应将服务“三农”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支持重点。
三、目前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快、数量多,但多数中心处在徘徊状态,增加数量好办,但干什么有困惑。当务之急是定位,以迎战机构改革。
四、要确定共性技术指南,共性技术推广联手做。各省中心要加强交流,建立业务联盟,解决好服务质量、手段和载体问题。只有数量,没有质量,生存不下来影响大局。应总结共性经验全国推广。
五、继续探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体制机制,搞清楚有利于发展。“十一五”规划应强调有政府背景和支持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有别于一般中介机构。让生产力促进中心享受别的中介机构所没有的优惠,才能提高我们的地位,对大力发展极其有利。
六、“十一五”规划还应鼓励各中心积极创新和探索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式,这是长期的任务。
七、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绩效评价,不应将创收作为主要指标,要重视绩效评价的引导作用。
八、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的实力增强有赖于各地政府的支持,对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接的项目政府要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九、加大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出“中国生产力促进百强科技服务工程倡议书”。
第三组会议发言录音整理
发言代表:福建省科技厅党组书记 副厅长 庄荣文
目前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很快,但各地的壮况很不平衡,良莠不齐,甚至好多地方和企业不知道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干什么的。如在台湾很多企业都知道生产力中心是干什么的,而在国内很多地方,包括我们那里知道的人很少。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不断为企业服务,才能不断扩大知名度和影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目前大家感觉生产力促进中心没有统一的品牌和业务,也无统一的服务的平台。
三、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人才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尤其智力服务关键是人才,关键是领导班子和领军人物。缺乏有责任心的和敬业的人员,往往做不好。要通过创新机制建设引进人才。
几点建议:
一、希望协会为打造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创造服务品牌,协会要起到指导作用。
二、要与国外同行进行对口交流,借鉴台港澳的有益经验,协会要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并给予指导。
三、建议科技部安排一块资金支持人才交流、能力建设和平台建设工作,科技部要加大投入,科技厅也要加大对能力建设的投入,因为生产力促进工作是非营利的。
四、大家认为“十一五”规划指导意见对生产力促进工作针对性不强,不够明确,希望进一步细化。
五、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要与有关科技计划相结合,科技部应协调各司局都来支持生产力促进工作。
第四组会议发言录音整理
发言代表: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 邱义路
建议:
一、关于定位问题。中心到底是事业还是企业?公益性还是市场性?特别涉及事业单位改革后,生产力促进中心怎么办?建议不要叫中介机构,而叫科技服务机构。因为中介机构在很多省已被归类为按市场化机制服务的机构。今后改革中很可能会被完全推向市场。对我们很多生产力促进中心而言,都是体现政府意志、主要以开展公益服务为主的,对他们来说,那样会有很多困难;其次,能否用几个主要指标,将生产力促进中西是做什么的对社会讲清楚;还有关于税收问题?收费问题?希望能在法律政策上有一个明确的定位。
二、生产力促进中心需要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区域性中心大多为提供综合性服务的中心,更多地体现的是政府意志,是公共服务;行业中心大多是市场行为,属市场营运型的;省、市、县中心分别属于不同层次,应实行分类考核。
三、规划制定得非常好,对过去工作是一种总结,明确了今后的工作。但希望增强可操作性。大家希望“十一五”期间组织一些大的行动,与科技部其他工作结合起来,除规划中已提到的清洁生产、工业分包外,还应包括像中药现代化、制造业信息化等等,是规划更有操作性。
四、希望“十一五”规划仍能向西部倾斜,西部中心在成长发育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扶持。
五、加强人才培养。建议科技部专门拿出一块经费来支持从业人员参加国内外的培训,并将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对中心的考核指标。
六、关于协会工作,作为行业协会,建议:
1. 协会的组织管理体系需要补充更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进入常务理事,更多得起到行业自律作用,目前大多数是厅局长;
2. 作为行业的自律组织,应建立资质培训和认定制度。比如评估师、诊断师、科技监理等资质,这些工作现在如果完全靠行政体系去做,有很多难度,很难操作下去。在行业内先做起来,在行业内认可,做到一定程度,形成完整体系后,上一定规模,在提高到国家层次。
3. 希望协会能加强体系内的联盟。目前互相之间联盟比较少,应加强联盟,做几件大事。
文章出处: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