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促进自主创新
服务和谐发展 铸就全国生产力促进事业的新辉煌
——在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研讨会上的报告
2005年9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研讨会在这里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壮大的经验,深入分析新时期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面临的新形势,部署新时期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我国生产力促进事业的发展。
到今年,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已经走过了十三年的历程,作为科技中介机构的中坚力量,生产力促进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2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岚清同志在庆祝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十周年时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同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法律地位。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在新世纪伊始的又一个五年计划来临之际,召开此次大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借此机会,我代表科技部高新司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进行简要回顾并对“十一五”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工作回顾
我国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产生、发展和壮大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回顾十三年来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十五”期间,已经初步解决了生产力促进中心在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的制约因素,我国生产力促进事业呈现了生机盎然的大好局面。把以高新技术为代表的先进生产力带到广大的中小企业中去,为800万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高劳动生产力,是生产力促进中心肩负的光荣历史使命和重任。
1、“十五”期间生产力促进中心蓬勃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国民经济发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在生产力促进中心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为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提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一面旗帜,生产力促进中心所从事的科技中介活动在更大范围内取得了社会共识。
2002年6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地位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推进建立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服务,为中小企业产品研制、技术开发提供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技术、产品升级。”
2002年7月在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十周年之际,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充分肯定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十年来做出的积极贡献,并指出:“生产力促进事业十年的发展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充分证明了科技中介服务事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科技工作者在此领域能发挥出重要作用。希望从事生产力促进事业的广大科技工作者,按照江泽民同志对科技界提出的期望和要求,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观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创新为保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切实为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做好服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三步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明显,为此科技部将2003年确定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并出台了《科技部落实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工作要点》,颁布《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意见》。
2、生产力促进中心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1)生产力促进中心已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是推动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实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具体措施;建立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主的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体系,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助手,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技术后盾和智囊团。
(2)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政府的职能从直接从事经济管理逐步转向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几年来各地生产力促进中心围绕政府的经济发展计划进行全方位服务,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部分部委的撤并,一些专业优势较为突出的中心逐渐担任着行业共性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3)生产力促进中心已成为中小企业有力的技术后援
十多年来生产力促进中心始终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为宗旨,通过各种方式联合科技力量、整合科技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撑。以2004年统计数据为例,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企业总数9.21万家,为企业增加销售额642亿元、增加利税88.1亿元。为企业和社会培训人员173.1万人次,提供咨询服务51271项次,培育科技企业7298家,可见,生产力促进中心在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服务方面发挥着极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4)生产力中心已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助推器
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广大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高校间架起了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桥梁。通过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组织、协调服务,使高校科研院所的新技术、新成果迅速推广应用,走向市场,也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更为可靠地引进技术和人才。
3、形成特色鲜明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和中小企业需求的不断提高,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领域越来越广,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大,为满足市场的需求,各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发展,逐步形成的服务特色鲜明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1)为区域特色经济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随着中国一些地区块状经济的发展,同一产业的企业在地理上集聚,促进企业在区域内的分工,从而使集群内的企业在生产成本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奠定了市场的竞争力优势。
在生产力中心建设的过程中,一些为区域特色经济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也应运而生,如嵊州长毛兔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浙江永康五金生产力中心等。这些中心的发展与经验表明,专业性生产力促进中心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为区域特色经济和新兴产业提供更有效的服务,为区域内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技术支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排忧解难。中小企业发展对调整经济结构具有有力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对正处于萌芽阶段的中小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对于其快速发展壮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更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结构的调整与发展。
(2)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了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服务之中,开辟了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一个新天地。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服务内容涉及高新技术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已有181家,如北京软件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等。这些中心虽然成立时间不长,数量不多,但是起点较高,专业特色鲜明,具有良好的成长性,深受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欢迎。
(3)为高新区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高新区设立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基本上都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依靠高新区管委会全额拨款的占70%,差额拨款的中心则由管委会免费提供办公场地或给与其他资源。自收自支,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股份制运营的只有少部分。
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经过近五年的运营摸索,为区内的中小科技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也为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创办生产力促进中心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如长春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西安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
(4)为“三农”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作为新型科技中介机构的代表,生产力促进中心应充分抓住“三农”问题对科技服务迫切需求这一有利时机,以及生产力促进机构总量的50%在县级或县级以下的条件,将服务领域从原来的城市中小企业向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领域延伸,并在为“三农”服务的过程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宝鸡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农业专家大院”、廊坊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农业“户联网”等取得了非常成功的经验,要向县级或县级以下生产力促进中心推广。
4、提前全面完成“十五”生产力中心发展纲要规定的任务
截止到2004年12月,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已发展到1218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已达到100家,已提前全面完成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五”发展计划纲要设定的1000家和100家的目标。目前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总数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
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联系政府、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的桥梁,其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和延伸,有些业务已与国家“火炬”、“星火”计划相结合,主要包括: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培训服务、人才和技术中介、培育科技企业、融资担保、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各项服务。
截止到2004年12月底,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总体规模比“九五”末期有了明显增长;同时,政府对中心的投入力度加大,特别是地方政府比以往更重视对中心发展的支持。
二、机遇与挑战
进入新世纪,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与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更加严峻的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企业和生产力促进中心都产生深刻的影响。世界各国经济上的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与配置,使得每一个企业都置身于全球性竞争的大格局中,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国际化竞争中,对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势必不断增长,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要求必将进一步提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紧迫的摆在我们面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今后五到十年必须着重研究和解决的重大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问题,明确提出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对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为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了空前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抓住这个机遇,乘势而上,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能力。
今后十五年,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生产力促进中心面对不断完善管理,提高质量的新任务,必将迎来更加严峻的挑战。
1、国家战略目标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1)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部署是生产力促进中心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战略目标、发展重点与对策的依据和基础。
(2)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支持加快调整和改造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的国民经济战略目标,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区域布局提出了新要求。
(3)“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推动中小企业的信息化仍应是生产力促进中心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
(4)加强自主创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使中小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水平真正步入以技术创新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占有率,进而使中小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全程服务提供了广阔的服务空间。
(5)“三农”问题日益受到重视。2004、2005两年,中央连续发布涉及“三农”问题的1号文件,旨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中央文件深刻分析了农民增收的严峻形势和促进农民、尤其是促进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增收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出了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这将成为生产力服务拓展的又一契机。
(6)政府将为科技中介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十五”时期已经开始建设的“科技条件大平台”和“科技中介公共信息大平台”等一系列科技中介环境建设项目已投入运行,为实现生产力促进中心资源的区域整合和公共信息的高度共享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7)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带来的全球范围的商品交换、资金流动、信息传播、人员往来的加速,促使科技中介机构特别是生产力促进中心必须具有全球视角,进而提高科技中介的效能。
(8)加强县(市)科技工作为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了更广阔的服务空间。
2004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县(市)科技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服务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应成为今后县(市)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而作为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正可以利用这一有利契机,拓宽业务领域,加大服务力度。
2、市场需求变化对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出的新挑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将使我国经济结构随着科技进步而显著优化和大幅度提升,第三产业特别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比重将大幅度增加,这也必将使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拥有更为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
(1)大幅度增加服务企业数量。2004年全国1218家生产力中心服务企业总量占现有企业总量的1%,而在香港,一个生产力促进局每年为4000余家企业提供各种服务,约占香港现有中小企业总量的1.4%。这表明对于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而言,仍有巨大的服务需求空间。
(2)更加突出服务特色。我国的科技创新体系应基本形成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质量标准化和领域国际化的局面,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分工比较明确,市场需求将对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的质量和信誉提出更高的要求,生产力促进中心专业特色服务应更加突出。
(3)中介机构壮大对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出了新挑战。目前我国大、中城市拥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6万余家,从业人员110多万人,成为转移、扩散技术成果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力量。
各类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流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加快了我国科技产业化的步伐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应该看到的是由于这些机构业务的相似或相近,因而其发展和壮大,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业务产生影响,如何在竞争中发挥特长、争取客户应该成为生产力促进中心下一步应该思考的问题。
3、我国生产力中心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产力促进中心虽然发展较快,但从机构数量、规模、服务质量、政府对它的管理和扶持政策看,仍存在很多问题。
(1)生产力促进中心总体发展得不平衡。包括地区性机构发展不平衡、业务拓展得不平衡,公共信息流通不畅等诸多问题,同时社会上存在“轻视、怀疑、嫌弃”中介的倾向也在影响着生产力中心的发展。
(2)主营业务创收能力不强。由于我国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基础不实、人才不足、其“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与市场的需求仍不充分。
(3)人员素质总体不高。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人员绝大部分是半路出家,没有受过规范训练,如果不经过必要的培训,很难适应当前和今后工作的要求,也势必会影响生产力促进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由于业务综合性的要求,目前各类生产力中心中均缺少既懂技术、又懂经济,且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业务骨干偏少。
(4)市场运作还不规范。缺乏促进和规范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完整政策法规体系,大多数类型的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还未得到明确。正是由于有关科技中介服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对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和规范,政企、政事不分,导致科技中介市场的运行还不规范。
(5)依然存在着对政府的依赖性。相当部分的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了独立法人的注册,自我生存的发展的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但是仍有部分生产力促进中心在运行方式上遗留着行政机关的烙印,对政府的依赖性强,服务内容少,整体服务能力不足。
三、“十一五”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主要工作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稳固发展阶段,在初步形成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基础上,极大提高生产力中心为社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一五”期间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围绕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目标,培育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核心业务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在整体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主要目标是:在“十一五”末,在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同时,着力培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组织、开拓能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预计到2010年全国生产力中心总数达到200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中心占10%,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从业人员达到30000人。
为完成新时期的目标,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
1、从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力中心工作的支持
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在政府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目前我国的生产力促进事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呈现出强大生命力,但与发达国家科技中介机构相比,无论在规模是还服务的质量上都还是一个幼稚产业。不管是各级政府还是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从业人员,都要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新的起点,从科技中介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从行业和区域技术创新工作的整体、从县市经济发展、从我国民营企业的二次创业、从老工业基地改造等多个方面和层次来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认识,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的支持,使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步入良性化的轨道。
2、要进一步营造有利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环境
新世纪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既要加强自身服务能力的提高,也要有宏观环境的支持,特别是良好的政策和财税、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环境建设,是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壮大的关键环节。
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目标是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专业性、综合性的服务,其性质与通常意义的企业有根本区别。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模式,生产力中心得到各级政府有力支持。但是由于过去我国的法律体系还没有中介机构的概念,对生产力中心一直以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划分单位类型。国际上一般把生产力促进中心定位成非营利机构或财团法人,我国虽然对生产力中心定位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特殊事业法人”,但在运营中,由于没有制定类似国外对非营利机构的免税政策和相应的扶持措施,因而很多生产力促进中心都面临创收的压力,进一步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十一五”期间对生产力中心的在运行机制有所突破,使生产力促进事业进一步壮大发展。
3、积极地推进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
在积极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中规定的指标科学、客观、公正、公开和定期地对示范中心进行绩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吐故纳新,使国家级示范中心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在积极发展数量的同时,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培育核心能力
至2004年,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总体数量上达到1218家,在数量上我们已是全球第一,但尚存在诸多带有根本性问题,特别是服务质量和核心能力建设。
一是要加强队伍的建设、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人才要的是通才,能对中小企业的普遍问题有一个通盘的认识和分析,从而为它们组织相应的人选来解决问题。二是进一步明确服务方向和对象,推出精品服务项目。改善服务作风,结合中小企业的发展的实际,开拓各种形式的具体服务项目特别是独具地方或行业的特色项目,从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人才培训、信息咨询、企业诊断等方面进行阶段或全程、单项或综合服务。三是要加强信息网络的建设。积极参与制造业信息化、农业信息化、政府信息化(电子政务)等工作中,加速信息的传播。同时,也要更进一步加快搭建生产力促进中心自身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5、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主线积极推进县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
在科技部县市科技工作中,积极发展县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是从数量上从目前的600多家县市中心到2010年发展到1000家中心,二是县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主线。由于近几年县市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县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接受能力弱,科技信息不畅,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迫切需求得不到满足,县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要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科技平台信息功能,选择适合本县市发展的科技成果,专家信息、建立专业化和综合性服务为特色的生产力中心,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通过县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充分发挥星火、火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农业科技园区等各项工作有效集成,促进县市经济的发展。
6、进一步发展专业化的生产力促进服务
围绕国民经济发展热点和重点,积极发展专业化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尤其是为区域特色经济服务,为镇域经济服务和为高新技术服务的专业化生产力促进中心。在积极提供研发、检测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等,以及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经济带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全程服务能力,专业服务能力和特色服务能力。
7、进一步推动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力促进服务
从“推广农业技术”,向农业的产业化链条(供应链)转移,在物流配送、批发销售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教育培训等环节中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的重要作用,为创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做贡献。
8、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行业科技工作
加强行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从经济发展对行业的需求入手,围绕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十一五”期间围绕循环经济和可持发展战略,组织以行业中心为龙头,地方中心为重点的科技合作联盟,为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组织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技术服务能力。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选择先进适应的环境技术,建立与完善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技术体系和技术服务平台,实施行业、省市地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联合行动,开展有特色的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应用和企业应用示范,首先在机械、化工、轻工、建材等行业,引领中小企业走上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道路。
9、积极组织有能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参与国际分包组织,
系统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现代工业生产通行的贸易形式,在国际分工合作体系中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作用。目前,北京、上海浦东、沈阳高新、宁波、西安、泉州六家生产力促进中心已经自发成立了一个开放的中小企业国际工业分包联盟,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为依托,搭建中小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平台,促使中国中小企业提高管理能力和加工水平,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中小企业国际竞争能力。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和海外订单,扩大企业的加工、服务、出口规模,增加企业收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同志们,开拓创新是与时俱进的需要,科学发展是求真务实的体现,认真总结过去是抓住机遇的基础,战略思考未来是乘势而上的保证。生产力促进中心在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后,逐渐成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中的骨干力量,在技术创新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十一五”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形势下,生产力促进中心要积极应对机遇与挑战,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奋斗目标,团结一致,勇于创新,积极推动我国的生产力促进事业迈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文章出处: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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